2010/10/11  聯合晚報

 對財團不痛不癢的空地稅

財政部有意開徵空地稅,但以目前的制度,空地稅對冷卻房地產到底有沒有效?

從學者的意見來看,似乎偏向保留。

財政部此政策立意良善,但有些制度沒修正前,恢復空地稅,恐怕不太能夠澆熄現在土地持有者或大型集團囤地現象。

空地稅過去曾經短暫實施但成效不彰,學者認為如果以公告地價課徵空地稅,結果就跟股票沒有課證所稅一樣,沒辦法對資本利得課到稅。

政策要做,就該做全套,要注意只有半套,可能收不到原預期的效果,而且可能再惹起買不起土地的小百姓的負面情緒。

玄奘大學財務金融系副教授花敬群表示,空地的定義很複雜,台灣雖然不大但是城鄉差距很大,哪些地方該實施空地稅、哪些地方不需實施,實務上困難重重。

花敬群表示,目前土地相關稅制稅基太低,導致課稅結果荒謬,以一棟帝寶豪宅來說,房屋稅的課稅效果相當於一部7800CC的高級房車,顯示同樣是財產稅,但房屋稅嚴重被低估。

政府如果要課空地稅,學者的意見應該聽聽。

花敬群的建議是,首先要解決政府對財產價值認定嚴重低估的問題,國外土地相關課稅基礎是以市價來認定,但在稅率方面做調節,這樣政府可以掌握到財產的價值,然後根據政府預算或各種獎勵措施需求,以增減稅率的方式來調節。

淡江大學產經系副教授莊孟翰建議,不如改為買賣價差來課稅,這樣才能對資本利得課到稅。

不過,在制度未改變前,他對此政策較中性,因為要開徵空地稅難度很高,過去曾經短暫實施過,但結果並不成功。

莊孟翰認為,要開徵空地稅首先要解決的問題包括如何課?期限多長?空地定義,面積大小等。

過去不成功就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,土地持有人在期限前趕建,或是技術犯規讓證照下不來,卡住進度等等,畸零地是否課空地稅也需要仔細評估,與其大費周章開徵空地稅,不如政府先活化國有公有土地。

如春房屋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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