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/10/11  聯合晚報

房仲業看財團:好地照養

財政部從嚴規範私有土地適用免稅的用途,使得閒置土地的稅負持有成本勢必增重。

房仲業者認為,地價稅課徵基礎是以與市價落差大的公告地價為主,因此政策的宣示意味大於實質效果,僅對預期心理層面有所影響,對於嚇阻建商財團囤地或養地的效果不大。

永慶房屋研展室協理黃增福分析,大部分的土地都有課徵土地稅,除了少數用做公園或道路,但由於地價稅的課徵,是以公告地價計算,與市價落差大,課稅金額較低,因此對於抑制建商養地的效果不大,宣示意味大於實質效果。

至於是否會把閒置土地的稅負轉嫁給買方,他認為,一切將取決於市場好壞。

住商不動產企劃研究室主任徐佳馨表示,台北市政府為了花博,大力推出市府綠化獎勵措施,只要建商在尚未動工的空地上做綠美化設施,時間長達一年半,最高就有10%的容積獎勵,促使建商紛紛用綠化空地以換取容積。

徐佳馨指出,對於具有增值潛力的土地,建商會寧願付地價稅,加上目前國內地價稅的開徵,仍是依據公告地價為基礎課稅,而公告地價與市價往往有很大落差,對建商影響並不大。

徐佳馨表示,一旦財政部開始從嚴規範私有土地適用免稅的用途,將會著手盤點建商旗下的土地,促使建商將手中不好的土地釋出,但對於未來有增值潛力的土地,建商會寧願付地價稅以養地。

徐佳馨表示,國內空地稅已有四分之一世紀未開徵,加上對空地稅的定義並不明確,財政部若要落實開徵空地稅,應先修改法規,並用比較高的標準來執行之。

她強調,一旦空地稅開徵,對於現金持有較不多的建商,恐會造成壓力。

為了抑制過熱的房市,繼央行升息,並要求銀行必須落實土地融資控管後,財政部也於上週通函全國稅捐機關,著手清查轄區內閒置未開發的私有地,自明年1月1日起將不再提供免稅優惠,須全數課徵地價稅,稅率自1%起,但若主張無償供公眾做為通行的道路土地,仍可享有免稅優惠。

財政部官員指出,這是賦改會所做出的決議,已於今年5月7 日修正通過土地稅減免規則第9條,「無償供公眾通行道路土地以外的私有土地」不屬於免徵地價稅範圍,應自明年1月1日起恢復徵收地價稅。

 

如春房屋 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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