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-10-11

私空地除供道路明年起課地價稅

財政部次長張盛和今天說,為落實賦改會決議,明年起私有土地閒置未開發,但供公眾無償使用者,除非做為道路或公共通行巷道,將不再提供免稅優惠,全數課徵地價稅。

媒體報導這項作法是課徵「空地稅」,張盛和說,空地稅是因為土地遲遲沒有營建,因而加倍課徵地價稅,和財政部修改土地稅減免規則沒有直接關係,修改這項規則也不是打房,是落實賦稅改革委員會決議。

張盛和中午接受訪問時表示,過去許多私有地無償供公共使用,財政部都予以免稅,但卻出現浮濫使用的現象,因此限縮為供公眾通行的道路用地或供土地公廟等土地使用免稅外,其他就不免稅。

他表示,這項作法是修改土地稅減免規則第 9條,也是賦改會的決議,希望達到擴大稅基效果。

張盛和說,課徵空地稅有另外含意,是希望建商土地趕快營建,如果建商遲遲不營建,政府可以徵2倍或3倍的地價稅,空地稅有處罰含意。

有關課徵空地稅,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上週就有立委提案針對建商取得土地,1 年內沒有任何建築開發行動者,課徵「養地稅」,但官員認為,現行法規即有課徵所謂的「空地稅」規定,只是各縣市政府都沒有執行,再加上立委有不同意見,最後並未通過課徵「養地稅」。

 

如春房屋 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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