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編又要來分享業界曾經發生過的真實案例了,當然,這case並不是由如春房屋經手。

不論哪一種行業的買賣,無庸置疑的,賣方一定都想賣到最高價,而買方永遠都想以最低價成交。(一般人去夜市買東西都會殺價了,更何況動輒上千萬的房地產投資呢!)

 

然而賣方為了達成高價出售的目的,往往會使出許多讓人料想不到的創意招式。

最常見的就是開出高於行情的售價,預留空間給買方殺價。還有另一種情形則是以帶租約出售的方式來吸引買方。不管用什麼用法,所有的目的只有一個:為了能夠高價售出。

這陣子聽到的案例是,賣方與現任房客聯合演了一齣帶租約出售的戲給買方看,讓賣方得以高價出售。

買賣雙方開始接觸時,賣方告訴買方,現在的承租戶有5年租約,且租金每坪高於市場行情NT$100元,於是買方幾經考慮後,歡天喜地的以每坪高於市場行情近NT$1萬的價格購入此辦公室物件。結果,幾個月後原承租戶租約到期決定搬走不再續約,買方除了錯愕也只能黯然接受,現在買方想以當初購買時的租金,也就是每坪多NT$100元的租金出租此間辦公室,已經快半年了都還乏人問津。

奇怪?當初賣方不是告訴買方有5年的租約嗎?

原來賣方與原承租戶當初蓄意隱瞞的部分真相是:5年的租約其實在談該筆買賣洽談的過程中就快到了,而買方卻以為現任承租戶還有5年租約。

對於這樣的結果,買方就算想訴諸法律,控告賣方也無計可施,因為買方無法確切舉證賣方當初有欺騙的行為;而賣方也能反駁說買方誤會了,是買方當初沒有問清楚。

事實的真相是:賣方與原承租戶是親戚,帳面上高於市場行情的租金是為了增加公司的支出。(這是一種常見的節稅方式。)因為是親戚,所以原承租戶配合賣方演出,不但創造不合理的租金行情,更刻意製造假象,讓買方誤會租約還有5年。

仲介是買方、賣方居間協調的橋樑。如春房屋絕對不會為了成交案件而蓄意欺騙買方或賣方,反而會盡力協助賣方改善手上待售物件的缺點,並詳細告知買方該物件的各種條件與限制,讓買賣雙方的歧異能減到最低,達成最佳共識完成交易。

若遇到帶租約出售的物件,如春房屋一定會要求賣方(即房東)提供租約影本先做確認,爾後買賣雙方正式簽約時,再請賣方提供租約正本做為此買賣合約的附件,絕對不會發生如同上述模糊不清的狀況,讓買方蒙受無形的損失。

買/賣商辦或店面,找值得信賴的仲介公司協助,不但可以為自己減少許多不必要的勞累,說不定還能達到預期之外的美好結局哦。

 

【小編叮嚀:買賣陷阱多,找如春房屋最好。

如春房屋 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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