奢侈稅將「微調」,除了買方、預售屋等不納入課稅之外,奢侈稅2年的閉鎖期不會延長,且「豁免條款」將增列「其他」,但將限縮非都市土地免稅範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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奢侈稅豁免範圍將擴大,
除了現有11項「豁免條款」之外,將再增列「其他」一項,授權財政部對個案有行政裁量權,例如賠錢或被迫出售的房地等,擬排除課徵奢侈稅。

財政部於2011年6月祭出奢侈稅打房,持有未滿兩年即出售的房地,按出售價格課徵10%或15%奢侈稅;但「素地」若是非都市土地,即使持有未滿兩年即移轉,也不會被課奢侈稅。由於工業用地多屬非都市土地,不少投資客轉而炒作工業用地。

因此修正草案中,工業用地與違反違反「農發條例」農地農用原則的土地移轉,都將課徵奢侈稅。夫妻結婚前各擁有一戶房屋,婚後處分其中一棟遭課稅案例,未來則將列入奢侈稅豁免範疇。

財政部長張盛和表示,預計2013年11月底前將奢侈稅修正草案提報行政院,最快12月送到立法院審議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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參考文章:
mygonews方暮晨 http://www.mygonews.com/news/detail/news_id/107727

好房news 記者林上祚/台北報導 http://news.housefun.com.tw/news/article/13743647523.html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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